融资回购交易的标的物指的是什么?
融资回购交易的标的物一般是国债,根据西方金融学教科书的理解,国债在这种交易中是一种抵押品,回购交易也就是以国债为抵押品的贷款融资,但也有学者认为回购交易是一种债券交易方式。特别是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初允许国债回购交易市场建立与发展时,由于将其当作一种债券交易方式,其价格便可随行就市,根据供求情况上下浮动,避开了当时银行的利率管制政策,从而吸引了大量资金,对于推动日本利率自由化与市场化起到了应有的作用。回购交易首先于1969年在美国开始,其后发展迅速。回购交易不仅是大多数非金融公司管理资金头寸、获得短期证券市场稳定收益或者获取短期融资的有效渠道,也是商业银行、投资银行、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资产管理和融资的主要工具之一,因而市场交易尤为活跃,交易规模不断增加,美国市场上每天交易额在5000亿美元以上。
回购协议现已逐渐为持续合约所代替,即销售债券一方可以持续使用该笔资金,直到交易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为止。这种借人资金的方式有四个优点,
一是因为不必缴存准备金而可以提高资金利用率;
二是可以充分利用手中已经持有的高质量债券,而不必完全卖掉这些债券;
三是由于有高质量的债券作抵押,借款利率通常很低;
四是期限非常灵活,短到隔夜,长到几个月,可以根据具体需要来确定。
融资回购指的是什么意思?
融资方,即对于国债持有者而言,面临一段特定时间内临时性的资金需求,又不愿将所持国债的所有权作永久性转移。这时,其可视资金需求时间长短而进行相应期限的卖出国债的回购交易。这样,不仅能满足临时性资金需要,而且通过约定价格固定融资成本,降低了市场风险,又能在国债回购期满后,继续持有国债。由于根据回购到期要买入国债,其委托时要填单。